有华裔移民投诉换发枫叶卡遭移民官刁难,有业内人士认为,移民部在决定是否核准枫叶卡换发时,应以移民对加拿大经济的实际贡献为主,而非仅在意他们在加拿大境内住了多久。她建议移民部应放宽枫叶卡换发规定,以免类似争议层出不穷。 黄姓业内人士表示,对许多商业移民而言,绝大多数都是将家庭安置在加拿大,主申请人继续返回原居地经商,再逐步转移事业重心。
她说枫叶卡换发规定,申请人必须在送件前5年在境内住满2年,但加国公司派往海外任职者不在此限。因此过去许多投资移民都以外派名义申请换发枫叶卡。但她强调这招现已不管用。试问,一个大老板怎麽可能屈就于每个月2到3000元的外派工作,移民官根本不会相信。
与其助长造假,她认为移民部与其将他们拒于门外,不如鼓励他们在本地创业,英文不好自然会聘请本地人,创造就业机会,而让他们经常返回原居地,利用过去的人脉拓展商机,为加拿大创造经济效益,何乐而不为。
她建议移民部放宽枫叶卡换发规定,以申请人对加拿大经济的贡献为主要考量,而非死守5年住满2年的规定,只在意申请人在境内住多久。她说一个在海外为加拿大创造就业机会及出口实绩的移民,与一个无所事事,一天都没离开过加拿大的人,哪个较有资格换发枫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