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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你几招个人外贸的应对方法 (http://www.calgarychinese.ca/bbs/cgi-bin/forums.cgi?forum=3&topic=465)


-- 作者: 湘巴佬
-- 发布时间: 2004/06/10 04:20pm

经营外贸的门槛已经降低了很多,比如现在注册一个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只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生产企业不低于50万远人民币就可以了。但个人目前还不可以。

   如果要做,可以至少有如下三种方法予以应对:

   1)个人可以通过一家有进出口全的外贸公司做代理,与该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或协议。这个合同或协议可以是一单一签,也可以签一个长期的,这要看你的业务情况而定。那么,这样国外的汇款(货物的结算款)必须通过代理公司来结算,这样才可以完成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环节。

   这里要注意的是仔细核算各项费用(包括代理费、退税资金占压的利息等等)成本,以及退税是等实际退下来后再由代理公司反还,还是先由代理公司垫款?这要事先计算好,并在代理合同或协议里约定。

   2)如果每笔订单的货物数量不多,体积也不大,重量也不重,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安排运送货物。这样可以直接由个人收款和直接操作,但不能退税,当然也无须核销。

   3)同样,如果每笔订单的货物数量不多,体积也不大,重量也不重,还可以采用托人或自己或客户在乘飞机往来时随身携带的方式安排运送货物。这样也可以直接由个人收款和直接操作,但也不能退税,也无须核销。

   上述三种方法中,(1)适用于货物数量和金额较大,退税是利润的主要部分;(2)和(3)适用于货物数量少,金额不少或利润较大,不用考虑退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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